财政部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

卡盟网 2017-08-29 浏览:4142次

  日前,财政部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《征求意见稿》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上升为法律。

  本次《征求意见稿》主要以下几个要点:

  1、车辆购置税为10%,且取消了低排量车型75折优惠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规定,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计税价格×税率,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%。

  中国汽车市场,1.6升及以下排量车型,一直占有60%左右的份额,占乘用车份额更是高达70%!而《征求意见稿》此次提出将小排量购置税回调至10%,又赶上“金九银十”汽车销量旺季,预计下半年很多小排量车型的销量可能都会大增。毕竟,日后多了那25%购置税的钱,虽说并不算太多,但是谁又愿意买涨价的东西呢?

  2、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动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改为汽车、摩托车、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。之前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中,当时规定的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为汽车、摩托车、电车、挂车和农用运输车等5类。

  这个修改是为了与现行机动车技术标准保持一致,因为根据**重新发布的机动车技术标准,已将农用运输车、电车中的无轨电车统一纳入汽车管理。

  3、四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购置税 新能源车包括在内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了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;军队、**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;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;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、公共汽电车辆等临时性减免车辆4项减免税情形。

  4、退车可申请退还税款

  《征求意见稿》新增了“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的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款”的规定。

  5、《征求意见稿》审批后将上升为法律

  数据显示,2001年至2016年这十五年中,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,年均增长17%,其中2016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。而《征求意见》将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》上升为法律。